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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05]30号)和《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实施方案》(京残调发[2006]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结合朝阳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此次调查工作被中国残联确定为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主
题,列入2006年基层工作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因此,朝阳区要在北京市抽样调查办公室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
成立朝阳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
对这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全面领导与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组成以区残联为主,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有关人员参加,负责抽样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区卫生局负责抽调专家和有经验的医生参加抽调队,协助做好调查队医生的培训,做好调查对象的残疾鉴定和残疾预防、康复知识的咨询服务工作。
(三)区财政局要合理安排抽样调查工作经费,保障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区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计调查的业务专长,主动参与,协助做好调查人员培训、调查技术支持、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等方面工作。
(五)区民政局要对与职能相关的残疾人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和统计核实。要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发挥熟悉群众、擅长入户工作的特长,积极协助做好入户调查工作。
(六)区残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承担抽样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各街乡抽样调查工作由主管主任负责。街乡要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抽样调查工作的宣传、摸底建档、现场入户引导、现场评定用房、现场及入户的安全工作等。
二、
调查目的
自1987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党和
政府对残疾人这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的特殊群体和残疾人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使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18年以来,残疾人数量、生活状况和社会参与等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此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可以掌握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其康复、教育、就业、家庭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情况,为制定首都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残疾人的法规、政策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可靠依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服务,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
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被抽中调查
小区内常住的人(指自然人,下同)。
调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填报,只调查家庭户,不调查集体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进行登记。
此次不调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包括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
应当在抽中调查小区进行登记的人包括:
1、居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居住本调查小区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
3、居住本调查小区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
4、居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
常住户口虽然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不属于本调查小区的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的重点是残疾人。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凡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的人,列为多重残疾。残疾评定标准和方法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专家委员会重新修订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及相关方法实施。
四、
调查内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使用三种调查表:一是《住户调
查表》;二是《残疾人调查表》;三是《社区调查表》。调查项目共52个,调查样本人群的家庭及个人状况,重点调查残疾人的致残原因、生活状况及其主要需求。
五、
调查的范围、规模和标准时间
我区参加调查的12个单位:八里庄街道、酒仙桥街道、呼家
楼街道、劲松街道、望京街道、亚运村街道、三里屯街道、奥运村地区、团结湖街道、东坝地区、东风地区、常营回族地区的24个抽样调查小区。调查样本总量为11000人。
调查的标准时间为:
2006年4月1日0时起
至
2006年
5月31日24时
止。
六、
样本的抽取方法
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进行三级抽样,其中:街(乡、镇)为一级,社区(村)为二级,调查小区为三级。一级样本单位由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与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共同抽取。市抽调办按照全国抽调办规定的抽样原则和要求,制定本市抽样实施方案,经全国抽调办审核后,负责抽取市二、三级样本单位,并将抽中单位名称报全国抽调办。
七、
调查队和陪调队的组建
按照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市抽调办《关
于成立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队和陪调队的通知》(京残调发[2005]4号)精神,组建调查队和陪调队。调查队和陪调组在区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队一般由25人组成,
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调查副队长、医务副队长),调查员14人左右,相关专业医生7人,统计员1人。由于朝阳区样本量较大,经市抽调办报请全国抽调办批准,朝阳区成立2个调查队,每队适当增加调查员4人。调查队58名成员要具备一定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身体条件能胜任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人员必须稳定,在调查工作结束前,不得变动。调查队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加强团结协作,确保工作质量。
抽中的调查小区要成立陪调组。陪调组组长由居(村)委会主任担任,全区192名陪调员由熟悉调查小区情况、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居(村)委会工作人员、残疾人协会委员担任。
八、调查的实施步骤
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
调查准备阶段(
2006年4月1日
以前)
主要工作是:组建朝阳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
组及办公室;落实调查经费;制定调查实施方案;成立朝阳区残疾人抽样调查队;协助完成市级调查试点工作;组织区医务调查队、调查队参加市级培训;完成陪调员的培训工作;调查员在陪调员的协助下,完成调查小区摸底工作,摸清需调查的户数、人口数,重点摸清疑似残疾人和0-6岁儿童的人数,填写《调查底册》。将摸底汇总数据于
3月15日前
报送市抽调办。
(二)
现场调查阶段(
2006年4月1日
――5月底)
主要工作:组织调查队入户进行现场调查登记。调查队要加强责任制,分工协作,要坚持入户调查,努力提高见面率;积极动员被调查人如实申报,做到不重复、不遗漏;认真询问、检查、评定,提高准确度;搞好自查、互查、议查,最大限度地控制调查误差。各调查小区陪调员要协同调查员和医生入户,做好宣传、现场登记和复查工作。
1、入户调查。调查员在陪调员的协助下,根据《调查底册》入户,按照《住户调查表》的登记项目,逐人逐项询问,填写《住户调查表》;对0-6岁儿童,填写《0-6岁儿童健康体检记录表》;对7岁以上人群,按照筛查项目逐人询问、筛查,并对筛查出的疑似残疾人填写《7岁以上疑似残疾人交接单》。
2、残疾检查评定。各科医生根据调查员筛出的0-6岁儿童和7岁以上疑似残疾人名单,采取设站与入户相结合的方式逐人检查、评定,对确诊的残疾人,填写《残疾评定记录表》和《残疾人调查表》。
调查期间,医生应对确诊的残疾人进行医疗、康复指导。
3、复查。调查队组织调查员和医生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复查采取自查、互查和议查三种形式进行。调查员和医生每天应对当日调查填写的调查表进行自查。每个调查小区登记结束后,调查员应分小组对《住户调查表》进行互查和逻辑检查;各科医生要对自己填写的《残疾评定记录表》、《残疾人调查表》进行综合分析检查。调查、医务副队长随时对调查表格进行审查。
在每个调查小区现场调查登记结束后,调查队都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议查,重点议查疑似残疾人的漏筛情况。发现有疑问的人和户,要进一步核查,发现差错应及时改正。
4、调查的后续工作。区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调查中残疾人亟待解决的问题,报区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事后质量核查、数据汇总处理、数据分析研究和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6月—2007年12月)
1、事后质量核查。现场登记和复查工作结束后,市抽调办按照全国抽调办统一规定的事后质量核查办法和要求,对全国抽调办抽中的事后质量核查的调查小区,重新入户进行调查登记。
2、快速汇总。区残疾人抽调调查办公室将调查数据快速汇总结果于
2006年6月5日
前报送到市抽调办。
3、编码。市抽调办对调查表进行验收后,由区抽调办组织编码员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
4、计算机录入。编码资料经全面复核、验收合格后,对调查的全部数据进行录入汇总,建立区级残疾人数据库,协助市抽调办建立市级残疾人数据库。
5、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对本次调查获得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撰写综合分析报告;同时,对调查数据反映出的有关残疾人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题研究课题,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大专院校核其他研究机构共同研究开发。研究结果以专题报告、论文集形式发表或出版。
朝阳区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分析研究调查资料,就制定残疾人的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划提出专题建议,深化调查成果转化工作,协助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6、总结表彰。区抽调办于2006年9月底前完成调查业务技术总结和现场调查工作总结。区抽调办于2006年底表彰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九、
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残疾人抽样调查牵涉面广,过程复杂,专业性和技术性强,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积极协作,相互配合,认真负责,有序高效地开展好调查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认识。残疾人状况调查是国情、区情调查和社会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最大关怀。在组织调查过程中,各部门、参与调查的各街乡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围绕调查实施各个阶段的任务,广泛宣传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意义和要求,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落实经费,搞好保障。做好调查工作经费的预算和落实工作,确保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抽样调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调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现场调查期间,抽调办要做好调查员的思想工作,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讲大局、讲奉献,克服困难,集中精力做好调查工作。要切实解决好调查人员生活中的特殊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安排好调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合理调配、保障睡眠,使他们保持旺盛的精力和充沛的体力投入工作。
(五)做好安全工作。调查工作动用人员、车辆比较多,入户调查也存在一定的人为安全隐患。各级调查机构一定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密组织,落实安全保险措施,确保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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