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文件
关于对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
调整入住康复机构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残联:
为加大对贫困精神、智力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力度,保证我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现调整贫困精神、成年智力残疾人入住康复机构补贴标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朝阳区常住户口,持有残疾人证的(18岁以上)智力残疾人及精神残疾人。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残补助,或家庭属于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单亲的贫困精神、智力残疾人。
3、精神残疾人病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生活能够自理;无传染病及严重躯体疾病。
二、补贴标准及形式
1、精神残疾人康复费用补贴标准
所需费用采取分级负担的方式,由市、区残联、残疾人三方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为每月280元,入住康复机构补贴时间为每年可享受3个月,特殊需求可延长至半年。
2、智力残疾人康复费用补贴标准
贫困成年智力残疾人入住康复机构,每月可享受520元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每人每年限6个月。
三、工作流程
1、精神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审批表》(附表1)并附残疾人证复印件,经地区医生确诊后签字,由所在街道(地区)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区残联,经区残联审批后可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2、智力残疾人:各街道(地区)残联在详细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底数的基础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智力残疾人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贫困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审批表》(附表2)并附残疾人证复印件,由街道(地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年底审核一次,凭康复救助对象的收费凭证给予补贴。
四、要求
1、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地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在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底数的基础上,确保贫困残疾人能够得到有效的康复训练服务。
2、要严格申报手续,同时做好“十一五”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记录。
本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北京市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审批表》
2、《北京市贫困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审批表》
朝阳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北京市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审批表
朝阳区 街道(地区) 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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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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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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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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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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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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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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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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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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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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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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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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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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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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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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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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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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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
目前病情
康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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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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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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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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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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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乡镇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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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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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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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残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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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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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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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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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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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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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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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备注中填写送往康复机构名称,此表上报一式四份。
附件2:
北京市贫困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补助审批表
朝阳区 街道(地区) 社区(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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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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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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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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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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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IQ)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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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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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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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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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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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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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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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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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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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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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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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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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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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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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农疗基地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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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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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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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乡镇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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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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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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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残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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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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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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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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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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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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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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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备注中填写送往康复机构名称,此表上报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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