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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关于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给予补贴的通知
2007-06-19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残联:
    根据中残联下发的《关于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继续推广我区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区,形成白内障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现对我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给予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具有朝阳区常住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重残补助;属于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单亲家庭无医疗保障的,并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可享受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补贴标准
    1、对无医疗保障的朝阳区贫困白内障患者(享受低保或重残补;属于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单亲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可享受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术后用药自理)。
    2、对其他视力残疾人可根据其本人家庭的经济状况,适当收取手术费用(具体收费办法附后)。
    3、白内障手术患者若需住院,个人承但一切所支出的医疗费用。
    三、申报程序
    1、白内障患者凡符合康复救助条件,凭低保或重残补证明;属于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单亲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凭户口本、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到街道(地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朝阳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一式两份,由街道(地区)残联签署意见、盖章,并上报区残联康复部。
    2、经区残联康复部审核后,白内障患者持介绍信到指定的朝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
    四、要求
    1、白内障复明手术是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举措之一,各街乡残联一定要积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病源的筛查上报工作,保证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够得到手术治疗。
    2、各街道(地区)残联对上报的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家庭收入情况严格核实,不得虚报,同时做好“十一五”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记录。

附件:
1、朝阳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贴标准
2、《朝阳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





附件1
朝阳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贴标准
家庭月人均

收入(元) 低保或        重残补 老残一体、一户多残、     单亲家庭 低于北京市月人均最低工资标准 581元至800元 801元 以上 个人负担
(元) ─ ─ 400 800 1200
区残联 负 担
(元) 1200 1200 800 400 0

说 明

    1、享受低保或重残补的白内障患者凭低保证、重残补助等相关证件的
复印件。
    2、属于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单亲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凭户口本、残疾
人证的复印件。
    3、其他贫困白内障患者凭工资收入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