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康复>>>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
关于对贫困聋人配戴助听器及康复训练费用给予补贴的通知
2007-06-19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残联:
    聋人康复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成部分,为保证贫困聋人得到康复服务,现就我区贫困聋儿及中老年贫困聋人康复补贴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 补贴范围
    1、有朝阳区户口的听力残疾人。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家庭的贫困聋人。
    二、补贴标准
    1、0-6岁贫困聋儿,可享受一次性最高为10000元的助听器补贴。
    2、0-6岁贫困聋儿到聋儿康复机构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其 训练费用可给予减免。
    3、18岁以下的贫困聋人学生,确需更换助听器,可到区残
    联指定部门进行验配(给予一次性最高限额3000元标准的助听器补贴)。
    4、中老年贫困聋人,确需配戴或更换助听器的,可到区残联指定的部门进行验配(给予一次性最高限额200元的助听器补贴),或由残联给予免费配发。
    三、申报程序
    1、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家庭收入证明(均需复印件)到所属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地区)办事处残联,对聋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聋儿填写《北京市贫困聋儿康复补助审批表》;聋人填写《朝阳区配发辅助器具/装配假肢、矫形器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区残联审批。
    3、对申请助听器补贴的聋人,根据第二项补贴规定予以报销。
    四、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