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情况的说明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尹 秀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对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情况作简要说明。
    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是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市残联《关于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换届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由区残联执行理事会提出了换届方案和代表基本条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经市残联同意后,采取选举和推荐协商的办法产生的。共产生代表213名。经审查,所有代表均符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换届《方案》要求,全部合格。
    这次代表大会代表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一、各街乡代表176名,占代表总数82.6%;二、区委、区政府及有关单位代表37名,占代表总数的17.4%。
    这次推举的213名代表中,各类残疾人及其亲友代表128名,占代表总数的60.1%,符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市残联《关于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换届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选出的128名残疾人及其亲友代表中,盲人代表16名,占12.5%;聋人代表27名,占21.1%;肢残人代表62名,占48.4%;智力残疾人亲友13名,占10.2%;精神残疾人亲友10名,占7.8%。代表中残疾人的比例比上届增加了3个百分点。
    本届代表比上届代表增加22人,其中局处机关增加14人,街、乡增加8人。增加原因:①在本次换届选举中,市残联增加了代表名额,我区也相比照增加了代表名额;②残疾人事业发展快,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为能更好的担负起历史性责任,需要增加一些代表,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③增加代表名额体现了重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落实街、乡残联单列打好基础。
    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有各行各业的先进工作者、自强模范,
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少数民族代表和妇女代表也分别占有一定比例。这些代表在全区残疾人中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
    谨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