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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四届主席团委员采用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本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是由各街道、乡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区委、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经协商推荐产生的。
四、选举工作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计票人4名,具体负责选举的组织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代表大会通过。计票人和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总监票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五、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必须获得大会代表半数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
六、本届主席团正、副主席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本届主席团委员举手表决产生。
七、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候选人,由新当选的主席团主席提名,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政府任命。
八、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的主席、副主席由主席团提名,各专门协会委员举手表决产生。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委员分别是各专门协会的当然委员。
九、选举推荐出席市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及推荐出席市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采取大会举手表决方式。
十、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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