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朝阳区第十七次助残日专题报道>>>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专题
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专题
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2007-05-17

 
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残工委,街道(地区)宣传、信访、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公安、司法、地税、文化、体育、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及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2007年5月20日是法定的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近日,市政府残工委、市残联等24个部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中指出:今年的助残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奥运筹备进入决战之年,残疾人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下组织和开展的,对于推动“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是“保障残疾人利益,共建和谐社会”。
二、背景
国际社会普遍重视残疾人问题,去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一个《残疾人权利公约》,极大地推进了全世界范围内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活动。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残疾人各项权利的法律保障与维护。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国际国内环境都为朝阳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北京市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基层组织建设、无障碍建设等方面先后出台了30多项优惠政策,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启动法律维权助残工程,全面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全市残疾人事业已经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十五”期间,朝阳区政府颁布了《朝阳区对残疾人实行若干优待的规定》。区残联在残疾人就业、扶贫、康复、无障碍建设、生活保障等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与法律、法规配套的政策和规定。残疾人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力军,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载体、以社区法律援助窗口为辅,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的联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了10个村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市级残疾人维权岗、5个区级残疾人维权岗,实现了“法律维权”助残行动与残疾人“零距离”切合。各街乡、社会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也制定了我区残疾人的具体优惠办法,多方位、多角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把贯彻《残保法》落到实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残疾人仍然是需要特殊扶助的困难群体,他们在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困难还比较突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屡有发生。残疾人事业发展与实现残疾人全面进入小康目标要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维护残疾人权益的任务还很重,关爱扶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提供了政治保证和理论支撑。2006年,我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区共有各类残疾人11万余人,开展以“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加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内容
(一)全区的活动
1、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围绕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问题,5月18日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残疾人社会保障知识讲座。助残日当天,区残工委在朝阳文化馆前广场设立主会场,举行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就医、生活保障、法律援助等政策法规问题现场义务咨询,同时在现场发放《残疾人权利公约》、《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材料。各街道(地区)残联要结合实际,选择合适地点,与区残联主会场相呼应,悬挂横幅、标语,开展一条街宣传、咨询、展示、服务活动。
2、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无障碍执法检查和调研。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召开“朝阳区决战奥运年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誓师大会”。在此基础上,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无障碍执法检查和调研,进一步按国际化标准检查落实,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及时解决、整改存在的问题,为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开展“手拉手、我参与、我行动”关爱智残人系列活动。我区共有5700多名智障人士。他们认知水平较低、社交能力较差,大多数没有就业,闲散在社会、封闭在家庭,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是弱势人群中的“弱势”,也是残疾人中最困难的群体。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活动的号召,迎接今年10月在上海举办的世界特奥会,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区残联将开展以“手拉手、我参与、我行动”为主题的关爱智障人士系列活动:
①开展“手拉手”志愿者服务活动。要求各街道(地区)结合实际,以温馨家园为载体,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签订志愿帮扶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开展志愿者培训和实践活动,使志愿者为智障人士提供的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吸引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到爱心助残活动中来。
②以迎特奥为契机,深入开展“特奥在基层”活动。5月助残残日期间,区残联将举办朝阳区残疾人“迎奥运、建和谐”书画手工艺摄影作品展,届时将挑选50余幅智力残疾人的优秀作品一并展出。组织区残疾人艺术团进校园活动,艺术团将为北京化工大学和安华学校演出。区智力残疾人亲友会将组织系列“关爱智障人”演讲、座谈活动并组织有智障人和亲友参加的以“迎特奥、我快乐”为主题的演唱会。要求各街道(地区)要充分发挥智障亲友和社区(村)残协的作用,有计划地在基层开展“迎特奥、我快乐”歌咏比赛、作品展示和征文比赛等适合智障人士特点的文化、体育、文娱活动,帮助智障人士挖掘潜能、增强体能、发展技能,使他们提高能力,增强自信,融入社会。
③积极推动温馨家园建设。5月份在高碑店地区残疾人职业劳动康复基地举办“手拉手”职业康复活动启动仪式,争取在年内建立一批 “手拉手”职业康复站和日间照料室,使至少300名智力残疾人接受职业康复训练和日间照料服务,为智障人士发挥潜能、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条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这些机构给予扶持,同时,对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的智力残疾人给予劳动补助。
④以创建全国康复示范区为契机,在全区开展智障人摸底调查,与区智力康复指导中心合作(安华学校)在社区开展智障人的烹饪、手工编织等康复项目,继续扶持、规范和引导民办康复机构在成人智障职业康复方面的探索。
⑤贯彻落实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政策。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为智障人士及其家庭办好事、办实事,解决他们在生活、医疗、康复、就学、居住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智障人士及其家庭带来更多的实际利益。
⑥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5月份完成368名社区(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上岗培训,并组织开展一系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为残疾人和智障人士服务的能力。
4、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用品用具和装配假肢。5月20日,在“助残日”活动主会场举行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康复用品用具和装配假肢仪式。助残日活动期间,区残联将为我区生活困难的2000余名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辅助器具,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配合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通过朝阳有线台、朝阳报,以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入户等形式进行宣传,以残疾人康复需求开展康复服务。
5、开展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继续深化“六大爱心工程”, 助残日期间,区各级领导、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将组织走访慰问残疾人集中的社区、福利院和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农村困难残疾人,把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送到残疾人家中。在走访慰问活动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6、组织慰问参加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的优秀运动员。5月12日至20日,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在云南举行,这是2008年北京残奥会前最后一项全国性残疾人综合体育赛事,也是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最后一次选拔赛。我区将有15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田径等七个项目的比赛。助残日前夕,区残联将组织慰问我区参赛的优秀运动员。
7、配合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重新登记启用换发新牌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重新登记和??领导下,从为残疾人服务和维护首都社会和残疾人群体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残疾人的宣传动员和残疾人证鉴定把关工作,具体措施为:将4月9日至4月30日定为“换发新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工作宣传月”,全面部署残联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挂横幅、放广播、出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把《配合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重新登记启用换发新式牌证工作宣传提纲》送达每一名机动轮椅车残疾人车主手中;区肢残人协会在4月底,组织基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召开“朝阳区肢残人知法、懂法、遵法——交通法规知识培训班”,并将现场培训的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印发给每一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手中。
8、组织开展《人道主义的呼唤》学习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各级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广大残疾人学习邓朴方同志的《人道主义的呼唤》,弘扬和宣传人道主义精神,继承和发扬残疾人事业的光荣传统。
(二)街乡的活动
1、深入开展调查。根据“六大爱心助残工程”的主要内容,深入社区、村和残疾人家庭,对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康复救助;对残疾人就业,特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住房、法律援助及维权问题进行调查。
2、广泛宣传、动员社会扶残助残。号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及中小学开展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结对活动,签订协议,使之制度化,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围绕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在助残日期间掀起创建高潮,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入户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
3、宣传残疾人事业,展示残疾人自强风采。各街、乡和社区残协,在搞好各种形式的助残日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助残日这一契机,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弘扬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向社会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和才艺表演,举办盲人按摩、电器维修等各种职业技能的展示活动,开展残疾人的文化艺术交流,举行文艺演出,举办书画、工艺美术展览,向社会充分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职能技能,感召和动员全社会扶残助残。
4、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各街道(地区)在助残日期间,要组织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给困难残疾人家庭送温暖、献爱心,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义务上门服务,为创造和谐社区营造良好氛围。
四、要求
(一)明确重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实效。这次助残日,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实效。街乡党(工)委、残工委要高度重视,要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政策,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区上下密切配合,对涉及到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搞好调查研究。要把今年助残日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社区,以帮扶贫困残疾人为重点。要突出实效、深入基层的特点,避免形式主义,真正走进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把助残日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围绕“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切实抓好今年“助残日”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助残日期间的各种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电脑网络、公共橱窗等大众传播媒介,采取开设专栏、专访以及播发公益广告、书写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广泛报道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场面,宣传他们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的感人事迹,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以营造进一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措施,保障安全。各街道(地区)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尤其是开展人员比较集中的活动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助残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各街乡要注意总结工作,积累各类数据,认真填写汇总表,5月21日前将工作小结、汇总表一并报区残联。5月20日助残日当天及助残日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报送信息。

附: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风尚

2.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3.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残疾人权利:我们关注

5.法律援助在行动

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7.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8.扶助残疾人,共建和谐社会

9.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10.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11.朝阳区残疾人事业是朝阳区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朝阳区残疾人事业要与朝阳区整体事业同步、协调发展